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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2020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涉及生产领域、实体店和网售抽查,共抽查4208家企业生产的4513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对4071家企业生产的437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3%。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167批次产品涉嫌无证无照、无厂名厂址、假冒伪劣等,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生产领域抽查产品为自行车、烟花爆竹、电磁灶、LED控制装置、室内加热器、中密度纤维板、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砖、泵、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汽车安全带、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配电板等15种产品。共检验了2305家企业生产的2380批次产品,发现3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

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产品为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学生文具、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电热水壶、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等8种产品。共检验了1022家企业生产的1215批次产品,发现19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

网售领域抽查产品为休闲服装、床上用品、皮革服装、羽绒服装、洗碗机、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食具消毒柜、除湿机、织物蒸汽机、加湿器等11种产品。共检验了744家企业生产的777批次产品,发现1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4%。本次抽查涉及天猫、苏宁易购、淘宝网、京东、云集、拼多多、当当网、小米有品、小红书、唯品会、斑马会员、网易严选、网易云音乐、国美在线、桔多多、蜜芽宝贝、喵街、华为商城、贝贝网、蘑菇街等20家电子商务平台。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江苏正冉人造板有限公司、佛山市澳斯达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公开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生产领域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抽样检验机构。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由不同的机构或人员实施。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抽查结果分析

(一)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了18个省(区、市)206家企业生产的221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220批次产品中,有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2%。重点对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pH值、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附件锐利性、纤维含量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绳带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pH值等。

(二)童鞋。抽查了9个省(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12批次童鞋产品,其中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8%。不合格产品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重点对外底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钢勾心长度下限值、钢勾心弯曲性能、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pH值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邻苯二甲酸酯、外底耐磨性能、重金属总量、钢勾心硬度、钢勾心纵向刚度等。

(三)学生文具。抽查了16个省(市)247家企业生产的320批次学生文具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318批次产品中,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7%。重点对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有机溶剂苯含量、苯、氯代烃、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甲醛含量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边缘、尖端,游离甲醛,笔的上帽安全,本册亮度(白度)。

(四)自行车。抽查了8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自行车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制动性能、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车架/前叉组合件、前叉的疲劳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脚蹬间隙、鞍管、反射器、鞍座和鞍管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车把部件的强度、反射器、把立管。

(五)烟花爆竹。抽查了8个省(区)200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其中2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0%。重点对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部件、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燃放性能、药种、药量。

(六)电磁灶。抽查了4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电磁灶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辐射骚扰。

(七)电热毯。抽查了10个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电热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生产,5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66批次产品中,有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重点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八)电热暖手器。抽查了4个省4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电热暖手器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54批次产品中,有3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5%。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九)LED控制装置。抽查了5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LED控制装置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重点对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保护接地装置、防潮与绝缘、介电强度、异常状态、结构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异常状态。

(十)电热水壶。抽查了5个省41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电热水壶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6%。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接地措施。

(十一)室内加热器。抽查了6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1%。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等。

(十二)中密度纤维板。抽查了15省(区)134家企业生产的134批次中密度纤维板产品,其中3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1%。重点对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

(十三)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抽查了21个省(区、市)220家企业生产的220批次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产品,其中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重点对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弯曲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电气性能等6类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抗压性能(载荷、卸荷)、冲击性能。

(十四)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抽查了24个省(区、市)220家企业生产的221批次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发现3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6%。重点对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断裂伸长率、落锤冲击试验、铅限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密度、壁厚、断裂伸长率、铅限量等。

(十五)陶瓷片密封水嘴。抽查了11个省(市)197家企业生产的197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其中3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2%。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金属污染物析出、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等。

(十六)陶瓷砖。抽查了8个省(区、市)113家企业生产的114批次陶瓷砖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0%。重点对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无釉砖耐磨性、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

(十七)泵。抽查了19个省(区、市)701家企业生产的770批次泵产品,其中8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4%。重点对过载保护、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规定点效率、电泵输入功率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效率、接地装置、电泵引出电缆、安全标志等。

(十八)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抽查了7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成鞋抗冲击性、成鞋的耐压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帮撕裂强度、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外底耐折性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鞋帮耐折性、成鞋抗冲击性。

(十九)机动车辆制动液。抽查了21个省(区、市)94家企业生产的113批次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4%。重点对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此5个项目均有发现不合格。

(二十)车用尿素水溶液。抽查了21个省(区、市)253家企业生产的267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其中1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验的266批次产品中,有3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重点对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缩二脲、钙、镁、钠、钾)。

(二十一)汽车安全带。抽查了14个省(市)44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汽车安全带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4%。重点对带扣开启试验、动态试验、锁止极限值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动态试验。

(二十二)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抽查了13个省(市)99家企业生产的99批次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重点对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试验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脱扣特性、运行短路能力(Ics)试验。

(二十三)配电板。抽查了14个省(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配电板产品,其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0%。重点对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温升验证、介电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温升验证。

(二十四)休闲服装。抽查了14个省(市)301家企业生产的315批次休闲服装产品,其中25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厂名厂址。检验的290批次产品中,有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8%。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二十五)床上用品。抽查了11个省(区、市)130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床上用品产品,其中47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86批次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重点对耐唾液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絮用纤维原料要求、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二十六)皮革服装。抽查了6个省(市)64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皮革服装产品,其中7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57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5%。重点对游离甲醛、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摩擦色牢度、气味、异味、撕裂力、稀释差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二十七)羽绒服装。抽查了12个省(市)113家企业生产的116批次羽绒服装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114批次产品中,有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9%。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含量、鸭绒含量、耗氧量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含量、鸭绒含量、耗氧量。

(二十八)洗碗机。抽查了5个省(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洗碗机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二十九)彩色电视机。抽查了10个省(区、市)51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其中23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及无厂名厂址等。检验的37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6%。重点对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重显率、静态清晰度、亮度均匀性、色域覆盖率、能效指数、被动待机功率、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谐波电流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端子、被动待机功率、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

(三十)有源音箱。抽查了6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有源音箱产品,其中21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及无厂名厂址等。检验的39批次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9%。重点对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额定声频率响应范围、幅频响应差、噪声声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外接软线、绝缘要求。

(三十一)食具消毒柜。抽查了6个省(市)41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食具消毒柜产品,其中5批次涉嫌假冒、无厂名厂址等。检验的38批次产品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三十二)除湿机。抽查了7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除湿机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名义除湿量、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谐波电流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名义除湿量。

(三十三)织物蒸汽机。抽查了6个省(市)3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织物蒸汽机产品,其中3批次涉嫌假冒。检验的37批次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8%。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等。

(三十四)加湿器。抽查了6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加湿器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3%。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

跟踪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生产领域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19家,有40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79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

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责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及无厂名厂址等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电热暖手器、电热毯、中密度纤维板、机动车辆制动液、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童鞋、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有源音箱、彩色电视机、洗碗机、羽绒服装等,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于本次抽查中暴露出的产品问题,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形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